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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州市石门国家森林公园第一届“醉美石门”摄影作品征集活动

发布时间:2022-04-06 16:43:04  来源:

为弘扬生态文化,提升公园文化内涵,倡导绿色生活,充分展示石门公园优美环境、丰富的森林资源、与自然和谐发展的成就,特举办“醉美石门”摄影作品活动。诚邀各位摄影爱好者,相约石门,一起捕捉石门公园春日美景,还有丰厚的奖金,期待您的参与。



征集主题

拍摄主题:以石门公园春景为主题,展示石门公园春日美景,内容思想健康,积极向上。





征集时间

2022年4月7日起至5月31日止





征集方式

参与人员请将摄影作品电子版发送至邮箱:shimenpark@163.com,逾期视为报名不成功。

邮件标题需注明:“醉美石门”+参与者姓名。

投稿作品命名:作者姓名+作品名称+手机号码。

作品名称字数不超过20个汉字,可提供200字以内的作品描述,以表达创作意图。





征集数量

本次征集活动入围作品11幅(组)。





征集细则

1.参与作品必须在本次活动期间拍摄,拍摄地必须在石门公园内。

2.参与作品为传统相机作品和数码摄影作品,摄影作品为彩色、黑白照片以及短视频。参赛摄影作品采用JPG、MP4格式,照片每张大小在5M以上。

3.参与作品不得用电脑技术作合成、添加、删除、大幅度改变色彩等技术处理。

4参与者可以以个人、单位或团体名义参加,每人限3幅(组)作品。

  5.参与作品命名格式:作品名称+作者姓名+联系电话,可附作品介绍。

6.参与人应保证为参与作品的作者本人,且该作品未参与其他赛事,并对该作品的整体及局部均拥有独立、完整、明确、无争议的著作权;参与人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、肖像权、名誉权、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。参与人应承担由其稿件及参与行为所引发的一切后果与责任。

7.主办方拥有所有参与获奖作品(无署名)的使用权、展览权、复制权、放映权、广播权、信息网络传播权、汇编权等权利,有权在各类展览、文化活动、出版物等各种活动中拥有使用权(除了商业用途),并不再支付报酬。

8.由专业评委通过参与作品的主题、用光、色彩及构图进行评选,主办方对于本次活动征稿及奖项评定具有解释权及最终决定权。

9.凡参与投稿人,即视为其同意本征集细则之所有规定




活动评奖及奖项设置

1.所有参与作品,经主办方组织专业评委评审后,甄选出11幅(组)优秀作品,再由评委打分与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评比。评分总分100分,专业评委评定占70分,微信用户网上投票票数占30分,按最后总分排列择优评选获奖者。

主办方对本次活动征集及奖项评定具有解释权及最终决定权。

2. 评分标准

由专业评委通过参与作品的主题、用光、色彩、构图等因素进行评分。

3. 网络投票时间

2022年6月3日-6月7日,每个微信用户每天可为6个不同的参与作品投票,且只能投一票,次日可以继续投票;严禁刷票,一旦发现,取消评选资格。

4. 奖项设置

一等奖:1名,证书+稿酬1000元

    二等奖:2名,证书+稿酬500元

    三等奖:3名,证书+稿酬300元

         优秀奖:5名,证书+稿酬100元


咨询电话:020-8785073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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